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3.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即:21层(含)以下、单跨度30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95米(含)以下的建筑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兼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限项):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即: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度10米(含)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万吨/日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及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劳务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公路桥梁工程叁级;土石方爆破工程叁级;钢屋架工程(凭取得的相关资质或许可方可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