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闲置仓库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 | ***元 |
标的类别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闲置仓库*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CQJY-CL-2024-0004
*、项目名称: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闲置仓库*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次)。
*、标的资产内容
1、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7#粮库*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出租底价9*元,竞买保证金1*元;
2、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库*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出租底价9*元,竞买保证金1*元;
3、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库*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出租底价9*元,竞买保证金1*元。
*、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在银行交款附言处填写本项目编号****-**-****-****(注:编号须填写详至分包号,如报名1号标的,填写****-**-****-*******)。
*、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乐县宝都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闲置仓库*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次)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5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房屋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郑主任;****-******* *********** ***
*、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5月**日上午9:**-**:**,每个标的**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其他相关说明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仓库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必须按要求依法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标的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应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承租方未按照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发生安全(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环保、消防等问题,由承租方承担*切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于上述问题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6、执行合同期间,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产权方单位追偿,所交纳的水、电、物业、垃圾清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因素,包括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房产或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时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已交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将依据本项目挂牌文件第*部分《租赁经营条件》相关条款约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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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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