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川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 *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段***号 | ***,***.**元 |
合同包1(广安区公安分局天网*期(协兴补点)):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川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天网*期(协兴补点)项目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
卢显泽、吴云、胡海(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规定收取。
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广安区幸福街6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1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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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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