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采购教学模拟器材项目(*次)
澄清公告
我院于****年4月**日发布****-******-*****某医院采购教学模拟器材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本项目原内容予以澄清,按照军队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某医院采购教学模拟器材项目(*次)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日期:
****年4月**日
*、澄清内容
根据部分投标供应商反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纳税、社保及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但商务评审表中评审内容及规则为“1.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的的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2.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年平均净资产总金额评分,排名第*的的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3.根据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的的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存在评审内容及规则与供应商证明材料不*致情形,现澄清:将上述评审内容及规则中“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更正为“报价方”。即“1.根据报价方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的的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2.根据报价方近*年平均净资产总金额评分,排名第*的的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3.根据报价方近*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的的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1分”。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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