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防洪评价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最高限价:**.9*元
2.2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起***天。
2.3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最高限价 |
1 | 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 | **.8*元 |
2 | 韩岭引水及大嵩水厂工程 | **.5*元 |
3 | 大嵩水厂出厂管线工程 | **.6*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 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
联 系 人:***、丁哲杰
电 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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