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 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本项目为某单位基础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主要为其综合布线、全光网络、台站要素、配套建设,显示大屏、音响扩声、音视频调度、网络安全、综合运维,通信手段融合、私有桌面云、视频会议、固定电话、业务及安防信息平台**个内容建设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提供全程监理咨询服务。 |
详见附件 |
**.** |
****年6月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时限****年5月8日-5月**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
(*)邮箱:*********@**.***
(*)邮件主题: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邮件附件:采用**纸幅面,将以下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主要包括(1)营业执照;(2)书面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建议主要包括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③参与意向;④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⑤提起建议的日期。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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