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期工程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项目***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工程 167.39km、农业综合推广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新建废弃物收集站一座及附属设备设施采购和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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