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公寓小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春江公寓小区改造工程
*、成交信息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安徽省*安市高速财富广场**层****室
成交金额:************元*角*分(¥*******.**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春江公寓小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承包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士德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若承包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发包项目活动的承包人;(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发包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安市小华山街道河滨社区
联系电话:*** ***********
2、发包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佛路河滨新村**#楼*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安徽*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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