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庭院保洁项目
结果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招标采购-****-2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庭院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4 月 8 日
5、评审日期:***4年4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需求:耿黄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庭院进行保洁,总面积:******.4㎡。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质量标准:合格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
1 | 对耿黄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庭院进行保洁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耿黄镇政府院西楼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庭院保洁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
夏春峰(经济类)、赵文(经济类)、范志敏(技术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张玉芳(技术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张俊荣(招标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耿庄村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号院东北角东独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4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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