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次)第3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第*信封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前。
*、本项目计划工期统*澄清为: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注: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招 标 人:*********
地 址:新林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号华鸿国际3号楼**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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