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星维修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星维修定点单位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负责支队3个院区的维修。 |
江苏省无锡市某部 |
1年 |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的*~*项各项最高单价限价进行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以*分比形式报价,*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综合折扣率及*~*项各分项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不含),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为1个包,采购人依据评审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排名前*、*、*的3家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家成交供应商分别负责1年内采购人支队其中1个院区的维修。 |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人不设项目预算。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照财库[****]3号文《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4月**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代理机构)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5月**日9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9时**分。
(*)投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年5月**日9时**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开标室。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年5月**日9时至**时。
(*)踏勘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某部。
(*)联系人:**、彭舒舒。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由采购与采购代理单位统*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供应商于****年5月**日上午9:**至**************(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集合,由采购代理单位带领各投标供应商至现场踏勘,未准时集合参加现场踏勘的视为不参加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时应仔细认真,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不组织*次踏勘,各投标供应商的出行、踏勘方式及费用自理,不参与现场踏勘或未准时集合参与现场踏勘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召开标前答疑会。
(*)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5月**日**时至**时,联系人:**、彭舒舒,电话:***********。
(*)标前答疑会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开标室。(代理机构)
(*)各投标供应商需于****年5月**日上午**:**(提疑截止时间)前将提疑的相关问题以纸质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不接受电子邮件及邮寄形式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应将所有疑问于提疑截止时间前*次性集中提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将于标前答疑会上进行答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不组织*次答疑会,各投标供应商的出行及费用自理。
(*)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舒舒
办公电话:****-********转****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号江南城写字楼***室(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警官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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