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浏阳市洞阳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洞阳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洞阳镇、永安镇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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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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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渠首工程:主要涉及4口山塘及4处电灌站的加固改造;(2)渠道工程:加固渠道总长**.****,其中干渠**条总长**.****,支渠**条总长**.****;(3)渠(沟)建筑物:明渠改暗涵3处、河坝3处、节制闸**处、分水闸**处、人行桥**处、机耕桥**处、分水口***处、涵管1处、隧洞4处、下渠踏步**处;(4)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工程:量测水设施**处、闸门远程控制3处;(5)管护工程:界桩***个,告示牌***个。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本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生活废水依托租赁居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本项目施工扬尘采取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围栏挡尘、降低运输车速、原材料遮盖运输、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处理措施。 (3)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夜间施工。 (4)本项目清淤淤泥回用于土地复耕,工程产生的弃渣运往指定的弃渣场处置,隔油池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生态环境:优化临时占地选址,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被,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严禁捕鱼等。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复绿,减少水土流失。 营运期: 本项目主要为施工期影响,运营期无新增排污。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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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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