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项目管理要求,****年4月**日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年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市木兰金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金额:***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纪检监察组反映。
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纪检监察组:********
邮箱:*********@**.***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锦街***号农业大楼****室
*************
****年4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