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阿图什市阿扎克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更正 | 中标供应商:************** | 原中标供应商**************未将货物的主要标的制造商纳入中小企业申明函,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现将阿图什市阿扎克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作废标处理,择日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阿图什市阿扎克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前进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标供应商“**************”货物的主要标的制造商未按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或参数偏离表所列的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山东博普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博普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制造商检测报告中的“深圳博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博普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均不*致。
附件信息:
***.**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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