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委托,拟对羊头镇镇区主街道提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4年4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贺州市平安东路绿洲家园B区B-2栋5号商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羊头镇镇区主街道提质工程(********-**-******-****)公开招标预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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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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