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4年4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质疑1: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中:3.信用等级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每获得*个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1 分;满分 6 分。招标文件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事实与根据:信用等级自 **** 年 1 月 1 日算起,**** 年度至 ****年度总共两个年,那么 **** 年度的信用等级评定是否认可?还有滁州市信用等级从 **** 年度开始就已经使用信用系统评定信用等级,没有再颁发信用等级评定文件,评分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我司认为不合理,明显在排除滁州市本地企业。建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截图同样予以认可。
回复:1.信用等级自****年1月1日算起,****年度的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认可;2.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截图予以认可。
质疑2;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中:4.人员配备 2.水电维修: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维修电工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管道工证书的,得2分。事实与根据:管道工证书已于 **** 年停止办理。现在还要求要管道工证,明显设置不合理。本项目是物业服务,不是管道工程项目,我司认为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已足够能胜任水电维修工作。我公司认为上述条件存在排他性,建议予以修改。 建议:删除“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管道工证书的,得 2 分;”该评分项。
回复:删除水电维修中的“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管道工证书的,得 2 分;”评分要求。
澄清:将6.3商务标评审细则中“分值**分”修改为“分值**分”,评审细则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更正日期:***4年4月**日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来安县新安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安县碧桂园永阳府**幢***室
联系方式:***、王丽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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