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型衡器检定专用作业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型衡器检定专用作业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大型衡器检定专用作业设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核心产品为计量检衡车,用于检定大型电子汽车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送到用户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5月**日**:**)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年5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5月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号楼**楼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3.***.***:****/****/***********?****=****&***;*********=********************************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邳州市辽河东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环东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世茂广场商业外街6、*****、*****-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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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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