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砀山县东方不夜城和惠泽园安置房电梯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宁津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南首
中标金额:****元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整(¥:******.**)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东方不夜城和惠泽园安置房电梯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次) 服务范围:砀山县东方不夜城和惠泽园安置房电梯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次)采购文件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共需维修电梯**部,其中东方不夜城**部,惠泽园**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年4月**日至***4年4月**日 )。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梨都华庭5栋***,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砀山县桃源居*期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砀山县梨都华庭5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4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
请审核
****-**-** **:**:**
0天2小时**分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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