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澥浦大河北侧地块(****-**-**-1)安置房项目,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设安置小区,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澥浦镇,地块东侧为汇源路,南侧紧邻澥浦大河,西侧紧邻慈镇运河,北侧为居住小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台普通客梯兼无障碍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通过、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次性交货(具体按照招标人指令要求),在收到该批次第*期设备款后,7日内完成双方确认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经双方确认之日起,**日内*次性提供全部设备。安装工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有电梯安装工期不得影响建安及附属工程验收。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次性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1个。
澥浦大河北侧地块(****-**-**-1)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②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或由上述①②资格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
3.3 *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授权)。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浙江省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开源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
联 系 人:**、卓秀泉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