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元,占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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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谷区范村镇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新建工程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 | 0.** | 合同名称:太谷区范村镇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新建工程的合同 合同编号:***************** |
2 | 太谷区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装修美化工程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 | 0.** | 合同名称:太谷区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装修美化工程的合同 合同编号:******************* |
3 | 太谷区范村镇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室外工程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 | 0.** | 合同名称:太谷区范村镇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室外工程的合同 合同编号:******************* |
4 | 太谷区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纪念馆展呈工程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 | 0.** | 合同名称:太谷区范村民兵红色教育基地纪念馆展呈工程的合同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人民政府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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