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潜山市****官华路(油崔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 表及联系 方式 |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 | ||||
最高限价 | ********.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 地址和联 系方式 |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徐小弟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计划工期 | ***个日历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 称 | 详见附件开评标 情况*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开评标情 况*览表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个日 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桐城市文昌街道同安南路绿洲家园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胡连春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级注册建 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个日 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 *** 号 5 幢 **** 室及跃层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江君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级注册建 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个日 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 路以南港澳广场A座** | ||||
投标价(元) |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常前虹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级注册建 造师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至****年4月**日 | ||||
提出异议 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 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5.**:**/********/***********)。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 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 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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