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维护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淮海学府小区门面(原售楼部)
成交费率:工时定额费率:0.** %,材料综合管理费率:0.**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车辆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日历天)。(合同期限1+1+1年,每年*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1年)。 服务标准: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新天地 ** 栋****室 ,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 *** 号
联系方式: *** ***********
名 称: **************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元*新天地 ** 栋****室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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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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