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某部电子数据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某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进行南通某部冷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次采购代理,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南通某部电子数据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1、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采购内容:南通某部及所属单位所有案件的电子数据勘验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按综合单价报价,单个最高限价为****元/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电子数据鉴定服务能力及相关资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的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军队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和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整体转包、分包。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申领时间: **** 年4 月 ** 日至****年 5月 6日,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报名前须电话与采购机构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申领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马国际中心A幢****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如是法人报名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报名不需要)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申领方式
1.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采取电子邮件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将招标文件费按要求缴纳完毕(缴费凭证须发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发送成功则代表供应商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将报名材料原件邮寄回采购机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幢****室 ,**收***********)。
(*)招标文件费:*** 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标书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或者现金。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公对公缴纳要求:
1)缴纳时须备注编号****。
2)缴纳完毕后,须将银行转账凭证*同发送至代理邮箱。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其它方式递交。
联 系 人: **
联系号码:***********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地 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马国际中心A幢****室。
项目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