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年怀化市鹤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更正:
1、*标段、*标段:
原文件内容: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I)中附表3-7(1):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
3 | | 技术负责人(**分) | 满足资格条件(**分); 经验(**分):有项目负责人经验(**分)(根据本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款第3项确定);无项目负责人经验(0分) 处罚记录(近_3年)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_1分,每项市级处罚扣_1分,每项县级处罚扣_0.**分,其他扣_0.**分 |
现更改为:
3 | | 技术负责人 (**分) | 满足资格条件(**分); 经验(**分):有技术负责人(**分)(根据本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款第3项确定);无技术负责人经验(0分) 处罚记录(近_3年)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_1分,每项市级处罚扣_1分,每项县级处罚扣_0.**分,其他扣_0.**分 |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 栋 *** 室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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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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