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年4月**日发布了 (****-****-*****+****年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现对有关内容予以澄清,内容如下:
*、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说明
网址*****://***.****.***.**,通过首页系统入口中供应商板块注册,注册后提交资料完成信息维护。投标文件中资格性审查内容“军队采购网备案登记材料”部分须上传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界面截图(显示“阅读条款-&**;用户注册-&**;系统审核-&**;填写信息-&**;完成注册”均为绿色打勾状态)。军队采购网注册服务热线:***-********-2。
*、保证金缴纳说明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仅支持招商银行保函,如开具其他银行保函本项目也予认可,不影响投标文件正常上传解锁,请将保证金缴纳资料(银行转账记录、保函等)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部分。待评标时由专家认定保证金是否缴纳。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热线:****-********/****-********/****-********/****-********。
*、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编制时若发现无对应部分上传的资料:1.“承诺性资料(详见采购文件附件3-5)”(例如: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等)上传至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承诺声明”节点中;2.“投标函”上传至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节点中;3.其他采购文件要求资料如封面、索引表、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等上传至符合性审查“其他资料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节点中;4.因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商务评审标准表》“业绩”中“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备查”改为评审后实地踏勘查看。
特此澄清说明!
联系人:*助理
联系电话:****-********
武警贵州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 年 4 月 ** 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