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于****年**月**日9:**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排序人:************
建造师:胡敏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胡璠
质量员:敖云云
材料员:付琼
专职安全员:黄有财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26日
预中标单位:************
经评审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名单:
1、成都南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未见****年3月份的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江西创伟建设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未见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胡先生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安县发改委:****-*******
*安县住建局:****-*******
江西*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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