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年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区****年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5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交易中心编号:**-**-********-** 项目名称:泰山区****年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第*标段****元,为辖区内大汶河以北、西区域,面积约***亩,(主要涉及财源街道、岱庙街道、泰前街道、上高街道、徐家楼街道、省庄镇、邱家店镇、徂徕镇部分村的片林及主要道路沿线的林业资源,主城区执行全域飞防);第*标段***元,为辖区内大汶河以东、南区域,面积约***亩,(主要涉及天宝镇、徂徕镇、化马湾乡的片林及主要道路沿线的林地。)。 采购需求:泰山区****年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月 ** 日完成服务并验收完毕(约***日历天)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供商业运营许可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3、须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直升机(载药量 ≥***** )2 架及以上,提供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证照以民航局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所使用药品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证复印件加盖药品生产商公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农药标准); 5.自****年1月1日至今在农林飞防作业中无安全事故(如人员伤亡,以民航机构公布为准)、无次生灾害记录声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 6.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且牵头人必须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企业;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4年4月**日至***4年4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受理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办理模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注: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致(供应商名称及统*社会信用代码等)。 4.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开启
时间:****年5月**日9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开元路1号盈泰中心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册:招标文件*册*********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册:招标文件*册*********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册:招标文件*册*********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册:招标文件*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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