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元) | 合同链接 |
---|---|---|---|---|
1 |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合同名称:大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质保金(******元) 合同编号:******************* |
2 |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1.** | 合同名称:大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元)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大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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