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地域厨余垃圾肥料化处理与土壤基质改良”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某部聚焦某地域厨余垃圾产量大、分解难、回收率低,及砂土种植难度大等现实问题,开展厨余垃圾肥料化处理与土壤基质改良研究,为实现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土壤基质加速矿化提供技术支撑。
本项目采购按照技术外协服务和材料分为2个包:
(*)厨余垃圾微生物发酵与土壤基质改良技术服务
(*)垃圾处理设备研制相关材料
包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数量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 |
厨余垃圾微生物发酵与土壤基质改良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完成微生物菌群培育、菌种培育厨余垃圾发酵技术研究,并根据采购方意见修改完善;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土壤基质改良技术及现场试验技术保障。 |
* |
垃圾处理设备研制相关材料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
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海口或*沙) |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第(*)包人民币 3**.5 * 元
第(*)包人民币 ***.*** 元。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级以上(含)保密资质或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4月**日至4月**日,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
(*)申领地点:在中国通用招标****://**.*****-******.***.**线上报名,通过审批后获取招标文件。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件合并为1个***电子文件上传后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员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判定结果为准。
(*)申领方式
线上获取。投标供应商上传相关资料后,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周铭鑫、刘宇宁,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请选择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年5月**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环南路**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会议中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5月**日9时**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环南路**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会议中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或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周铭鑫、刘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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