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年度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选聘(项目编号:**-****-***),于****年4月**日在***************举行成交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公示:
成交候选单位1: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基础诉讼费用:*****元/件;风险代理费用(费率):1.4%;
成交候选单位2: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基础诉讼费用:*****元/件;风险代理费用(费率):1.**%;
成交候选单位3: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基础诉讼费用:*****元/件;风险代理费用(费率):1.5%;
公示期:****年4月**日——****年4月**日
成交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成交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成交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2024年4月20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