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技术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安汉大道北*段2号,更正为:*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城北文化广场政务中心附*楼。
对招标文件第*章3.3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采购包1:*******.**元。 采购包2: *******.**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科室:西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充县南田路7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只有从*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西充县南台街道南台路2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城北文化广场政务中心附*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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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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