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山风景区西大门钓小公路挡墙加固及隐患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昱东大厦**楼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山风景区西大门钓小公路挡墙加固及隐患治理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和第*章合同格式**.4.1 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由“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预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次性付清。(如采用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的,则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无息)。”变更为“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预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次性付清。(如采用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的,则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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