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歙县郑村镇等**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个村庄(社区)、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歙县新安路**号","黄山市歙县新安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歙县郑村镇等**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个村庄(社区)、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投标人实力”第2条删除,该项分值变更为6分,总分值变更为**分。
2、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项目团队”第1条“(1)项目负责人(1人,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职称及以上、风景园林高级职称及以上、调查规划高级职称及以上、土地规划规划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提供*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变更为“(1)项目负责人(1人,4分):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土地规划规划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②具有风景园林高级职称及以上或调查规划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黄山市歙县新安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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