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亳州逸合府*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消防和水电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第*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条款号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内容中第3、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因本次招标范围是消防与水电专业分包,请问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能否用给排水、暖通、安装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进行投标担任现场技术负责人。
答: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修改如下: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 3、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1 名,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机电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工程)。 注: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及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养老保险须提供****年6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条款号中企业荣誉中投标人参与的消防或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标准化工地称号的,每个项目得5分;市级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标准化工地称号的,每个项目得2.5分。因本次招标范围是消防与水电专业分包,请问投标单位以总承包单位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标准化工地称号和质量奖如:安徽省建筑工程“黄山杯”奖、亳州市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亳州市建设工程“芍花杯”奖等进行投标是否能得到相对应的企业荣誉评分分数。
答:以总承包身份获得的此类奖项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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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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