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海南洋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招标的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项目(*期)*标段钢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项目(*期)*标段标段*钢材采购合同》中:1货物及数量的备注中: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桂*钢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既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也没有同种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现变更为:“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级钢(*******)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桂*钢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级钢(*******)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湘钢和*钢闽光平均价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既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也没有同种规格其他品牌的网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所供应品牌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2、原招标文件中:“第*章 供货要求:9.钢材结算方式: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桂*钢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即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也没有同种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现变更为:“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级钢(*******)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桂*钢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级钢(*******)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湘钢和*钢闽光平均价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既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也没有同种规格其他品牌的网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所供应品牌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其它内容不变,此次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
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查阅,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海南洋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控股大道洋浦大厦3楼***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滨江路**号枫丹白露B区1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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