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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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狂犬疫苗采购 | 采购内容:新都区****年兽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切实做好我区狂犬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狂犬病防控效果,预防狂犬病的发生。 需满足的要求:1.产品质量:投标产品为狂犬病灭活疫苗,毒株为Flury株或r3G株或Flury LEP株,提供各毒株的新兽药注册证书及农业部公告证明毒株情况。 2.规格:1头份/瓶. 3、作用和用途:用于预防犬的狂犬病; 4.效力检验:疫苗毒株必须不低于农业部批准该毒株质量标准的效价(提供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3年以来3个批次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且每头份疫苗(犬用量)效价不低于2.0个国际单位(IU); 5.产品贮藏及使用效果:2-80C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免疫后,对受免疫动物至少产生12个月及以上的保护期。 6.无菌检验: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无菌生长 7、装量检查: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不低于瓶签标示装量。 8、产品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 9、交货时产品有效期在15个月以上;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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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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