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乐峰镇罗溪炉星至炉中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乐峰镇罗溪炉星至炉中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号),现将本项目补充通知内容 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第*节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4、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参建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的,项目业主有权单方中止 合同,提前结算清退,没收参建单位剩余履约保证金,并报省发改委将参建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因本文件执行期已经结束,故删除。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 **** 年 ** 月** 日 ** 时 ** 分至****年**月**日** 时 ** 分;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时 ** 分;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修改为:****年**年**日** 时 ** 分前到 账。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 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和******.**.***.**)、泉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人::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 |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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