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威远县****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飞*防)(*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威远县****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飞*防)(*次)于****年4月9日收到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质疑成立,作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黄敏,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威远县****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飞*防)(*次)于****年4月9日收到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质疑成立,作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开标。。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元),更正为: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东街***号。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威远县财政局。)
名称:********
地址:*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河东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内江市内江经济开发区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中国·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6幢(商贸城*期)4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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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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