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4 年 4 月 5 日至 ****年4 月 ** 日挂牌 租赁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租赁 年限(年) | 成交价款 (*元) | 竞得 单位 | 备注 |
( *** 4 ) 1 号 | *家镇温泉村、汤头门村 | *****.** | 文化用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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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4 年 4 月 ** 日至 *** 4 年 5 月 ** 日
*、以上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 **日内签订 租赁 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 :隆化县 安州街道 兴 洲 路 ***号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辛先生 孙先生
电子邮件: *******@***.***
***********
*** 4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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