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鱼米之乡”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工程(*期)(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 (更正) **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内容存在前后不*致,现做如下补遗/更正:
1、第*章 投标人须知—3.5.2 近年财务状况—有,近3年(****-****),此项与第*章 投标人须知1.4.1及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近3年财务状况表所属不*致。现更正为:有,近3年(****-****)。
2、第*章 投标人须知—9.**其他—中标总承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将工程投资及建筑业产值和税收留在项目所在地;现删除此条。
3、第*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 施工方案(**分) —6.服务承诺及其他保障措施:根据承诺及措施内容完整性、编制水平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2.4-2.9分,*般得0.8-2.3分,差得0.1-0.7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方案得分区间矛盾,根据招标文件 第*章 投标人须知—9.**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现更正为:优得2分,良得1.4-1.9分,*般得0.8-1.3分,差得0.1-0.7分。
4、以上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请投标人以本次补遗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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