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璧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中国人保财险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金额:*******.**元
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境内 服务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和甲方指定的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合署办公提供“*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开展医疗巡查、核查工作,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被保险人的就医行为进行监督, 并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具体详见第*章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服务期3年,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年*签,最多续签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重新确定服务单位。 |
*、评审专家名单:韩心学(组长)、周敏、王增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年4月**日起至****年4月**日止)。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尚东国际*期 ** 幢 2 单元 *** 室,联系方式:***********,邮箱*********@**.***。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灵璧县建设中路
联系方式: **************
名 称: **************
地 址: 灵璧县尚东国际*期 ** 幢 2 单元 *** 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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