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复员退*军人精神病医院病员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复员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敏,杜斌,姜修平,蒋敏,**,孙谌,王燕,许晓峰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复员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仓市人民北路**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杨桥湖大道1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江苏省复员退*军人精神病医院病员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首签*年,合同履行期间合作良好,经考核合格后签下*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
孙谌、吴敏、杜斌、姜修平、蒋敏、王燕、许晓峰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号文服务类标准3.8折收取,本目招标代理费*****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次性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复员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台山路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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