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比选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娄底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代建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主城区市政道路新建智能消火栓****座,配套球墨铸铁管*****管 道、配件*****米,阀门井****座,及相应绿化、土石方、路面开挖和恢复等;改造原有消火栓为智能消火栓***座(其中***座为智能取水栓,***座为智能消 火栓);根据用途实行分色管理,**座智能取水栓为绿色用于园林取水,**座 智能取水栓为黄色用于环卫取水,***座智能销火栓为红色用于消防和抢险救灾 用水;建设智能消火栓管理软件平台(含移动端)含本地服务器等建设。本项 目代建招标控制价为***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代建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代建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 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或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 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 **:\\***.***.**.7:****\****\*****.****),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2)投标人具有下列*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工程咨询综合经济甲级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类别)专业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 程(资质类别)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类别)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类别)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证合*”或者“多证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 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 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获取方式: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套(比选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栋***室)购买比选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递交方式:***********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3楼会议室
*、其他
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城市配套费超收部分及****年*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比选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基本条件,现对该项目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机关纪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栋***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为城市配套费超收部分及****年*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比选人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基本条件,现对该项目代建服务进行公 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代建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代建服务;
2.2 项目地点:娄底市中心城区;
2.3
项目概况:在主城区市政道路新建智能消火栓****座,配套球墨铸铁管*****管道、配件*****米, 阀门井****座,及相应绿化、土石方、路面开挖和恢复等;改造原有消火栓为智能消火栓***座(其中***座为智能取水栓,***座为智能消火栓);根据用途实行分色管理,**座智能取水栓为绿 色用于园林取水,**座智能取水栓为黄色用于环卫取水,***座智能销火栓为红色用于消防和抢险 救灾用水;建设智能消火栓管理软件平台(含移动端)含本地服务器等建设。本项目代建招标控 制价为***元。
2.4 代建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代建(全过程代建/阶段性代建)。
2.5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元(含智能消火栓管理软件平 台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元。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相应法定质量标准》(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
代建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止为***日(日历日),竣工验收合格后
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2.6 包段划分:*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 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 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 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 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
**.7:****\****\*****.****),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2)投标人具有下列*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工程咨询综合经济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 程(资质类别)专业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类别)甲级资质、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类别)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类 别)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证合*”或者“多证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 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比选 活动。
3.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竞争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 ** 月 ** 日起至****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2:**至5:**(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套(比 选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娄底市娄星区 人民政府****栋***室)购买比选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 才允许购买比选文件。(★)
6.2
购买比选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比选文件之日起,投标人 应确保其向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 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投标人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切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
6.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 元,购买比选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 ** 日**时**分,地点为***********3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机关纪委。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建设街1号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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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栋***室
联系人:***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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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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