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粤韵留声,传承经典”--社区粤剧队*孵化计划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粤韵留声,传承经典”--社区粤剧队*孵化计划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 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水平,增添社区文化艺术表演团队组织,在辖区内宣传及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弥补粤剧文化断层。同时通过团队建设,增强队*凝聚力,促进参与人员的自我价值实现。 服务要求: (*)专业课时培训**节,每节不少于3课时(***分钟),每节服务**人次,计划服务**0人次,教授完整粤剧戏曲并熟练掌握,最终具备上台表演的成效。 (*)开展粤剧艺术培训队*团队建设活动1场,活动时长不少于6小时,计划服务**人次。 共计***人次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号东周社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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