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号附1号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供应商(乙方):*川嘉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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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安州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采购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及机械旋耕服务 | 1(项) | ¥***,***.** | ¥***,***.** | (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运送到指定的项目村、组进行撒放,并根据采购人安排机械旋耕直接旋耕到田型调整区域。 (2)包装、运输和贮存:①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涂膜聚丙烯编织袋包装,在符合《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T 8569-2009规定的条件下宜使用经济实用型包装。产品每袋净含量(40±0.4)kg。 ② 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应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 (3)旋耕不留死角,旋耕地面平整,土块细小均匀,耕作深度须达到作物种植技术的要求。 (4)采购人抽样、送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取样的车费,送样的车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随机抽样份数和送样份数根据实施区域不同确定。如果样品检验结果不达标,可申请复检一次(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复检结果仍然不达标,供应商须重新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其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符合《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8877-2020)国家相关标准。 (6)安全责任: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责任,保证服务人员安全、规范操作。现场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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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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