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院项目(*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检院项目(*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包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9日**:** ,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网上开标室,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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