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中山市东区税务分局服务企业项目 | 标的名称:中山市东区税务分局服务企业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次服务针对东区企业,主要负责东区税务分局政务便民服务项目相关(包含前台导税、自助办税区引导、咨询服务语音坐席、个税***辅导专窗、个税***辅导专窗、个人代开发票辅导专窗、*手房契税线上申报辅导专窗、*手房交易服务专窗、车船税及车辆购置税服务专窗、社保及医保服务专窗等服务);东区税务分局对企业的政策指导服务项目相关(包含优化营商环境税收政策指导服务、减税降费税收政策指导、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辅 需满足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并按该项目服务内容,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和周期向采购人交付工作成果。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按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及评分。在实施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正式回函采购人。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情况。 | 1,***,***.**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年**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