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移动专线服务 采购项目单*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 **** 年移动专线 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 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专线服务:*** 光纤专线服务(** 条),*** 光纤专线 服务(1 条);服务期:** 个月。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单*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租用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以下简称安顺移动)的互联网专线已到期,原智联项目均租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互联网专线,本项目符合《中国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年修订 版)》第***条第*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 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为 保证项目服务的延续性和*致性以及服务配套要求,故本项 目拟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公示媒介
本 公 示 仅 在 中 国 铁 塔 在 线 商 务 平 台( ***.*****.***.** ) 、 中 国 铁 塔 电 子 采 购 平 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上发布,其 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 年 4 月 ** 日至 **** 年 4 月 ** 日,共 4 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 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 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澳维春天 ** 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 8 号绿地联盛国际 ** 号楼 9 楼 9-1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年 4 月 ** 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