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条的规定,********决定对如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准予变更,详情如下:
1、新出发苏*字第****东***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沈*;变更事项:经营地址,变更前:东海县驼峰乡老区驼峰中心小学南门,变更后:东海县驼峰乡浦湾路中心小学斜对面;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
2、新出发苏*字第****东***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白塔埠镇知海书屋,法定代表人:胡*飞;变更事项:经营地址,变更前:东海县白塔埠镇驻地双拥路西侧,变更后:东海县白塔埠镇航空路6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年4月**日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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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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