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然教育基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丁宏洲、沈文华、张友琴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自然教育基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然教育基地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号3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室
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报价:****元整(******.**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自然教育基地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自然教育基地的设计原则,以认知、情感、行为为核心教育目标,编制*套自然教育基地的总体设计方案。通过对平坑管护站的改造设计,提供适宜青少年开展自然教育、科普活动等室内空间;对镇头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禀赋与特色、整体面貌等内容整体把握,保障户外活动安全的基础上,设计并实施生动形象、形式丰富,具有科普意义的自然教育径等设施。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日历天 服务标准:(1)依据自然教育基地的设计原则,要求遵循面向公众需求的多层次设计原则、以认知、情感、行为为核心教育目标的原则,通过对平坑管护站的设计修缮,提供适宜青少年开展自然教育、科普活动等室内空间,从而获得美好的自然认知体验,建立人与自然的深层联结。(2)依据《自然教育指南》《森林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 》《自然教育标识设置规范,对镇头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禀赋与特色、整体面貌等内容整体把握,保障户外活动安全的基础上,设计并实施生动形象、形式丰富,具有科普意义的自然教育径及营地设施。 |
*、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组长)、张友琴、丁宏洲(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2#-***,联系电话:****-*******;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联系方式:****-*******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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